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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admin 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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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必须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综合有效的管理体制。这么大一个国家,幅员广、人口多,经济基础又不好,回收利用体系又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没有一个综合而又有效的管理体制肯定是不行的。二是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措施。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缺少的不是点多面广的回收网络基础,也不是以废旧物资交易集散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网络,而是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法律保障体系。三是强有力的经济政策。在严格的法律保障体系下,再有一套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才能够推动以高科技武装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处理的产业化,给回收利用体系带来生命力。在这其中,建立法律保障体系是首先要做的工作。
为落实李岚清副总理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和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一年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y加强统一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全国供销总社、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参加,从废家电回收处理入手,就建立体系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方案。供销总社就具体实施方案向国家经贸委提出了建议。建议得到了部分采纳。
( 2}立法工作有了积极进展。2001年以来,国家经贸委先后组织起草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废旧家电报废标准》、《家电再生品生产标准》、《报废轮胎回收管理办法》、《废电池回收处理办法》。加上200 2年6月,《清洁生产法》出台,2003年开始执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的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是国家经贸委资源司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商业行业协会起草,目前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这个条例主要是为了纠正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混乱的局面,通过确定回收市场准入规则和从业准入标准,主要是通过加强生产性废金属回收市场的管理,相应制定违反标准的罚则,确定有关部门管理职责范围,为建立体系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 3)统一母见划、合理布局,建设回收处理中心。在现有回收网点改造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条例》规定的市场准入原则和从业准入标准,经过严格地筛选和资格审定,挑选一些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交易集散市场,配备分类鉴定手段和监控措施等硬件设施,以回收处理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大宗废旧物资为主要目标,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回收处理中心。
回收处理中心的任务一是再生资源利用,二是无害化处理。按照报废标准和规定价格,主要依靠现有回收体系回收大宗废旧物资,包括废金属、造纸原料、橡胶塑料等,进行简单加工,向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工业企业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原料。对不能成为工业原料、又容易产生污染的大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对回收来的废旧家电,经过技术检测实施严格地分类处理,其中的旧货部分可以在市场销售,但必须注明残余使用期,并跟踪报废;必须报废的,则集中报废处理。
国家对回收处理中心的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鼓励和提倡生产企业、专业研究单位及回收企业合作。对不同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不同,给予的政策支持也不同。允许试行从拆解处理中挑选可利用部分以获取利润,维持中心的基本运转,国家给予终身免税照顾;对于在处理过程中确实无利可图的,采用基金支持的方式维持运作。
( 4)分阶段试点,再又点带面,全面推开。选择经济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进行建立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试点。重点放在跨系统联合、上规模档次、技术先进适用、解决实际问题、投资相对较少等方面,以建设加工处理中心为龙头,以现有回收体系为基础,以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为要点,推动这项工作尽快有实质性进展,从而有效推动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我们还建议建立国家再生资源专用基金制度。国家开征固体废弃物污染处理费或环保税,在其中拿出一定比例,加上预计在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处理成本高的产品(如橡胶塑料产品、电池、家用电器中的电冰箱、电视机等)上市时向生产方征收的处理费和国家一次性投入的垫底资金,组成专用基金。这个基金主要用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风险性技术开发和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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