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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比较

发布:admin 时间:2026-01-08

   面对越来越大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压力,世界各国都在寻找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方法。虽然各国在具体的管理思路上不尽相同,但由于对生活垃圾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后期处置压力、避免环境

污染和减量化资源使用,各个国家在生活垃圾管理中,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放在比较优先的位置上。为了实现生活垃圾中的再生资源更多地被回收利用,发达国家通过多种措施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如:通过设定回收目标以提高回收率;通过制定多种多样的回收计划保证回收目标的实现;通过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以降低回收交易成本;通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以提高回收率和保证再生资源的品质。

                                                                                                               

                                                                                                                  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不锈钢回收,塑料回收,废金属回收,

1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比较分析

1. 1参与主体比较

    为了有效改变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使生活垃圾回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局面,有些国家强调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而有些国家则更加强调产品生命周期中涉及的各种主体均负有责任的产品责任延伸。两种形式均能把相关利益方纳入回收利用产业链,形成多方面有利于回收利用的局面。如通过对原生资源征税以提高原生资源的价格,刺激生产者使用再生资源的积极性;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垃圾填埋标准,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竞争力;要求国外产品进口商承担产品废弃后的责任;规定产品生产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资源;政府通过转移支付补贴从事资源再生产业的主体;政府购买一定数量的再生产品等方法来支持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与国外通过多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促进资源再生产业发展不同,我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主体,仅仅包括产业链条上的再生资源回收者和利用者,在我国,消费者出售废旧物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国家并

没有强制推行生产者责任或产品责任制,产品生产企业也并不用考虑自己产品废弃后的处理问题,因此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际上是没有消费者和产品生产者参与的第三方回收利用体系。同时,又由于再生

资源与原生资源相比,在价格和品质上并没有绝对优势,再生资源利用技术不成熟,制约了生产企业使用再生资源的积极性;国外进口废料又使得再生资源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政府对再生资源的补贴、金融支持工作还未真正开展;我国现行支持性税收政策对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实际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政府采购一定比例的再生产品没有做出规定;其它刺激公众使用再生产品及促进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材料没有相应的政策措施。因此,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在以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下,在新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只能依靠产业链条上不算高的利润进行低层次的竞争,而且这种利润是建立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及牺牲劳动者福利的基础上获得的。

1. 2成本收益比较

    比较中外再生资源产业链条可以发现,在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时,国内外相同的是都要经过收集、回收、分类、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差异主要体现在参与的主体、回收利用的成本及投入资金的来源方面。这是由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所造成的,在国外,高昂的回收利用成本必然要求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回收利用活动中,以及必须多方筹集资金以维持该产业的正常运转。国外再生资源回收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高昂的劳动力成本,另一个是对回收利用过程的严格的环境标准限制。

    首先,由于资源再生产业本身是高度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内外对资源再生产业都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不同的是由于各国资源T赋的不同,劳动力成本在回收利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不同。例如在劳动力成本

高昂的日本,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甚至高达90%,在美国,根据1995年美国Lewisburg市废旧物资回收成本和收益分析,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仅收集、处理和管理成本三项在回收总成本所占比例就高达43%,如果加上运输成本则高达62%

    其次,国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成本高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回收利用过程中严格的环境限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把资源再生看成是对环境有益的活动,是对公众福利的改善。因此在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防止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这种严格的环境限制必然要求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时,使用较为先进的技术以及对回收利用中产生的污染物质进行高标准的处理,必然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成本。因此,很多国家的资源再生活动是在微利状态下经营甚至是亏损的,之所以要求多种主体参与到回收利用过程中以及要求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多种资金对该行业进行支持,这是西方国家为维持资源再生活动的一种有效途径。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的资源再生产业之所以能在多种主体没有参与其中、多种力量不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条件下,还能够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艰难运营。其主要原因也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力成本

低,另外一个是对环境污染的限制标准低。反过来也可以认为,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是建立在劳动者艰苦的劳动付出和恶劣的劳动条件下,通过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和牺牲我国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1. 3市场结构比较

    实现有效竞争的两种基本方式:自发市场竞争和市场准入。由于发达国家市场相当成熟,依靠自发市场机制基本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局面。但并不是说发达国家企业可以随意进入再生资源行业,事实上,在

发达国家由于回收利用是作为对公众的社会福利项目对待热因此对回收利用企业往往有更高的标准要求。同时,由于在国外靠自发的市场机制,回收企业很难盈利,进入该行业必须得到政府或行业协会的认可和

支持才能有足够的盈利空间,这本身就是一种市场准入限制,对于形成有效竞争和行业管理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在发达国家,依靠市场机制和市场准入的共同作用,实现回收行业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市场结构则显得过小、过散。据调查,仅北京市大大小小从事回收的企业就有1万多家。在这些分散的企业中,并不存在规模比较突出的企业,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过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在我国由于旧的市场准入限制取消,新的准入标准还没有形成,多数城市的回收市场结构为过度竞争。在我国极个别回收市场,又是另一个极端的市场结构,呈现明显的垄断状态。由于不管是垄断还是过度竞争,都不能使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都会损害市场效率和提高社会成本。因此,如何创造有效竞争的回收市场结构,对于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 4管理政策比较

    发达国家在再生资源管理上己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从政策体系的组成来看,纵向层次包括总政策、各个部分的基本政策和各个部分的具体政策,横向层次包括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管理政策等;从

效力范围来看,既有全国性再生资源管理政策也有区域性再生资源管理政策;从政策的特点来看,既有激励性政策也有约束性政策,既有强制性政策也有引导}h}政策,既有市场手段也有非市场手段;从政策的具

体内容来看,既有针对再生资源供给方的政策,也有针对需求方的政策,既有价格政策也有非价格政策,既有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手段,也有行政管理手段、经济激励手段、信息公开手段和自愿协议等。

    正是由于这种系统而全面的资源再生产业政策体系的建立和支持,使得发达国家在资源再生产业上形成了一种多种力量共同推动该产业发展的局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在以下三个方面还

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首先,在再生资源管理上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套直接针对再生资源的政策法规,仅有的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是一个笼统的法律,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很难

执行。而作为废弃物再利用母法的《资源综合利用法》和子法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至今未能出台,其他的仅散见于上述一些法律、法规中,同其他一些法律缺乏联系,可操作性极差。尤其是在取消该行业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后,在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该行业发展的各种标准的情况下,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几乎没有什么市场准入的门槛,最终结果是使得该行业在混乱、无序、无政府状态下自由发展。虽然针对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制定了税收减免政策,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却造成了增加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税负,进一步压缩了再生资源回收的利润空间,使得再生资源流向非正规利用企业的负面作用。目前,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由于在管理上的政策真空、政策过期、政策无效及缺乏强而有力的政策执行力,己经成为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其次,我国在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中,缺乏对环境的足够重视,缺少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必要的环境经济影响评价和分析。国外对资源再生产业更多关注的是环境方面,往往把资源再生产业看作是一项

对环境有利的公益事业,有的是看作对公众提供的一种福利,尽管很多发达国家的资源再生产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但政府仍然热衷于资源再生利用的主要原因是除了能够减量化资源使用外,最重要的是能

够产生的巨大的环境效益。而我们国家对资源再生产业更加关注的是资源层面,希望谋求的是一种经济和环境的双赢,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关注程度不够,往往忽略在经济上可行的回

收利用水平与社会最佳回收利用水平并不一致,但是如果回收利用再生资源造成的社会净收益很低甚至为负的话,回收利用还不如直接填埋或焚烧更加有利,这样的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实际上是社会福利水平的

一种损失。对再生资源产业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忽略,往往造成盲目的决策。

    第三,我国对资源再生产业的管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和利益的边界模糊,责任和目标划分不明确国外对资源再生产业的管理,非常注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同时对政府和市场的责任和利益作了明确的界定,充分体现了“政府掌舵,市场划桨”运行机制的特点。通过过对市场结构、行为和绩效分析,依靠法规、经济、组织、科技等支撑保障体系,对资源再生产业进行全过程,多手段的管理,为企业创造公平

竞争的环境,形成一种有效竞争的格局。我们国家对资源再生产业的管理则人为地阻隔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联结,结果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没有得到很好的配合。计划经济时期忽视市场的力量,政府管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分散,机构膨胀,强调行政管理的权威和有效,忽视市场上企业和公众的权力和作用,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力的发挥。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则几乎完全退出对

资源再生产业的管理,留下了管理上的“真空”,由于旧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运行机制的要求,新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起来,使得我国的资源再生产业长期处在一种无序管理和无序竞争的状态下,市场结构呈现出小、散、乱、杂的局面,资源浪费严重、产生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2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点

    再生资源产业对国而言,不但是一个资源问题,更是一个环境问题,甚至还是一个安全问题。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健康运转必须综合地去看待这些问题,仅仅站在任何一个角度上都不可能使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正确的做法只能是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从全社会和全局的角度谋求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基于上述国内外比较分析,为了实现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健康发展,保证产业链能够正常有序的运转,就我们国家当前状况而言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建立能够适应和保证再生资源产业链健康运转的相应管理体制;二是规范和提升目前资源再生产业的市场结构,产生有效竞争,形成多方有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的格局;三是改善目前单一的政府主导型的行业治理结构构建多级的公共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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